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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在太多朋友問,我的「我知道會看到,所以就寫了」這篇大作到底什麼時候要公佈?

其實我很掙扎,而且也思考了很久,在我洋洋灑灑的寫了前言、Part1、2之後,我是否要繼續寫下去?

每當我坐在電腦前,準備要好好的把這幾年來的事情都說清楚時,我都會一邊哭、一邊打字,因為每當回想那個過程,真的很痛苦!

有人在公開的地方說我:「離婚協議書不知道已經簽了幾次了?」最後跟他對質時,他說他知道是「兩次」。兩次=不知道幾次了?那麼我想人不可以吵架、不可以做錯事,因為只要一犯錯,第二次就會變成「不知道是幾次了。」

有人又說:「口口聲聲所說的愛 愛老公 愛兒子 愛女兒 請問都愛到哪去了???」接著又自打嘴巴的說「感情的事 我們外人 很難去評斷誰對誰錯」,那麼你前面的評斷是怎麼來的?一個成熟的人不應該是已經拉拉撒撒的批判了人之後,又裝成自己其實很「公正」,來表示自己是高EQ一群....。

他不清楚我們所有的事情(至少我在與他對質時他根本一問三不知),可是他可以在公開的地方說我「現在連小孩都不要了」。這樣子算是一個負責任的發言、和表態嗎?

很多人都是這樣的!在說別人之前,從沒有想想自己是否也應該反省自己?主耶穌說過:「你們當中誰沒有罪,誰就可以用石頭丟他!」我很想問問那些這樣子批評我的人、把我定罪的人,你們是否無罪?

其實我那篇文章「我知道會看到,所以就寫了」,是想要告訴他們:

這六年來,我一路始終戰戰兢兢,我掏心掏肺的對你們好、對你們家裡的每一個長輩好!你們的爸媽喜歡什麼、愛什麼,我甚至比你們都清楚!就連你爸媽的生日,我還是你們家裡的人第一個知道的!因為我在意你們,也真的很想要跟你們融入成為一家人!

可是,為什麼你們口口聲聲說,把我當妹妹,卻是這樣的批判我?我知道你們這麼多事情,我可曾批判過你們嗎?可曾向別人多說一句你們的是是非非?

我不會這麼做!因為我是真的「把你們當我家人和親人」!我不會「用你們的傷心、難過、甚至遺憾」,或是「用你們做錯的事情」來批鬥,而用這樣來顯現自己的成熟或是高EQ。因為你們是我愛的家人,我不會這樣的方式來增加你們的痛苦和難過,也不會用這樣來「批判你們」讓你們受傷,更不會用這樣的方式來表示自己有多麼的與眾不同!

你們說,把我當妹妹,但是很想問問那個人,那麼你可曾用你親愛的表姊的「愛情故事」發表一篇這樣的文章?來說他「婚前和婚後感情不專」,搞劈腿?婚後也是?如果我是那個在婚姻、在感情中不及格的人,那麼你呢?還有你親愛的表姊呢?你怎麼不說說他?不說說你?

你們不是我,所有的過程你們清楚嗎?

我想說的是,當時我的難過跟痛苦,你們又知道多少?如果你是那個全心全意付出,卻總會被人家誤會什麼事情都是你指使的,你又會有什麼感覺?這個婚姻當中,我從來就沒有說我是成熟又完美的,但是我真的很用心,而且非常非常的盡力!對於雙親,我把他們看得跟自己的父母一樣,對於他的兄弟姊妹,我更是竭盡所能的希望可以和他們打成一片。但是,這麼多年來,我受的委屈和我付出的,你們又看到多少?至少,在那篇批判的文章中,我是完全沒有看到....。

你告訴我,如果我覺得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,我大可不要跟你們任何一個人來往,也可以不要回婆家!帶著老公和小孩通通斷絕關係!我告訴你們,我不會這麼做!至少,我絕對不會像你們說的,我叫我的老公跟小孩和你們斷絕往來!因為「我是外人」,但他們不是!雖然我難過也生氣,但絕對不會是非不分到「叫我的老公跟孩子不准跟婆家的人接觸!」

但為什麼你們就會這樣教我?或是覺得我會這樣做?是不是代表著,你們如果遇到這樣的事情,就會「帶著老公跟小孩和婆家斷絕往來?」,如果你們是這樣,那憑什麼覺得我會跟你們一樣?或是覺得我也會這麼做?

雖然自從結婚,就是我要求老公一定要住在家裡,因為我知道大姊二姊都不常在家、也不常回家,老公是獨子,我們應該要陪伴他們;也一直以來,我永遠是那個催著老公、要他和我一起帶著小孩回婆家的人,但當發生一些事情時,我永遠還是那個被說是「帶著老公和小孩跑掉」或是「要小孩不可以去陪阿公」的人!

我不想這樣做,因為這麼多年來,就算我再難過、再難過,我都不曾這麼做,我還是每到假日,一定會回婆家!陪陪老人家、或是帶他們去走一走!但是這件事情變成這樣,你們有誰替我想過?又有誰願意跟我敞開心胸談一談?(我約過你們,你們完全沒有任何回應)現在,我又該如何自處?

所以,我現在就只能這麼做了,即使,每次看到你們msn上線,我很想關心一下你們大家好不好?想關心一下二姊的baby怎樣?我都不敢、也不知道該怎麼開口,因為,我是外人....。

我想,就算我完全消失在你們的「家族」裡,你們也沒有感覺吧!

老實說,那篇文章把我傷的很重,到現在我仍舊無法釋懷!因為透過那篇文章我看到了,在私底下、在背地裡,你們應該也是怎麼說我的。

雖然如此,但我還是沒有辦法把這六年來的一切一切都全部「巨細靡遺」的寫出來,因為我不要把這樣的痛苦也建立在「文章中出現的人」身上!

馬太福音5:38-48「只是我告訴你們、要愛你們的仇敵,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。日頭照好人、也照歹人、降雨給義人、也給不義的人。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、有甚麼賞賜呢?」

馬太福音7:1-4「你們不要論斷人,免得你們被論斷。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,也必怎樣被論斷;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,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。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,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?你自己眼中有梁木,怎能對你弟兄說: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? 」

我沒有辦法做到像主耶穌那樣完聖,但是我學習,所以我不論斷,因此我不po那篇未完成的「我知道會看到,所以就寫了」。

而這篇寫的那些只是傾訴我的委屈,說說為什麼我不再回婆家、不再與他們任何一個人接觸,因為我累了!我不想每一次都用自己的熱臉去貼人家冷屁股....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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